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将对“假病人”“假病情”等欺诈骗保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中也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列入常态化监管事项。
按照上级医保、卫健部门工作要求,校医院今后将把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侵占公费医疗经费等违法行为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内容,也请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就医人员进一步落实加强实名制就医的管理规定。
一、 什么是实名制就医
实名制就医就是患者在挂号和就诊时,必须使用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有效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电子医保卡)、离退休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校医院就诊还可以使用校园一卡通及学生证。
二、 实名制就医的意义
1.患者以真实身份就诊,信息资料包括年龄、性别、病种、检查、检验、用药及费用等可长期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形成完善、系统的患者病历资料,相当于医院为患者建立了一个健康档案,在确诊病情和开展诊断、救治、健康跟踪上意义重大。
2.有利于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如果患者登记了准确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就诊过程中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如发现检验结果危急值、患者病情突变等,医院能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患者本人或家属,第一时间调取患者资料,确保病情能够及时处理。
3.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个别患者因种种原因(比如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就医),在就医时并未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因就诊资料上的姓名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患者无法证明其与该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会影响到其实体权利的实现。
4.方便发现和打击盗号行为,有利于构建公平有序的就医环境。
三、就诊注意事项
1.任何人员来校医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对于一些确因年龄、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来院就诊的慢性病患者,可以临时委托他人代为开药。被委托人在挂号时应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患者(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患者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需有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需开药明细等基本信息),以便核实备案。
3.严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就医行为。对于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就诊者,挂号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拒绝并告知相关规定。一旦发现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之情形,医院将随时终止诊疗服务,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