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述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
“一降低”,是指降低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
“一提升”,是指提升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
“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按医用耗材采购进价收费;
“一采购”,是指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
“一改善”,是指改善医疗服务,加强行业监管。